王女士介绍,去年2月13日,她在该瑜伽工作室交了7800元培训费,不限次数到该工作室练习瑜伽。这期间,她和工作人员相处得比较融洽。去年12月,该工作室称,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休假,2月17日(正月初八)开课,王女士等学员并未起疑。可春节过后,到了正月初八,王女士打电话预约瑜伽课时,发现该工作室所有工作人员的电话都打不通。随后,她找到同成广场,发现该工作室大门紧闭。物业人员告知,该工作室年前就已退租。
王女士称,很多会员都缴纳了一年2980元的会员费,有的是去年9月缴纳的,有的是去年11月缴纳的,都没有到期,没想到该瑜伽工作室突然爽约。王女士现已联系30多名会员一起维权。工商人员告知,会员要联系到瑜伽工作室的老板,工商部门才能介入协调。
对此,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,商家未进行结算和费用清退,就停止服务,已构成违约,受害消费者可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。吴律师还提醒,消费者在进行预付费消费时,应有风险意识。